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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无故被辞该应该如何要求赔偿?
发布时间:2021-04-10 09:56       浏览:[713]次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通过使用临时工来解决用人方面的难题,但是就算是临时工企业也不会自己直接招聘,而是选择和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合作,由人力资源公司提供临时工到企业上班。现在做临时工的人越来越多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其中就包括被企业无缘无故的辞退,那这样的情况临时工应该如何要求赔偿呢?
有法律过错的劳动者没有赔偿,其他人按其工作年限每年支付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非法辞退者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工法》,无正式工人和临时工之分,均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只是劳动合同期限不同,同样享有劳动者的权利,履行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半年以上未满一年者,按1年计算。未满六个月者,发给半个月之经济补偿金。
工人月薪超过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应按该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工资,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该条款的月薪是指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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