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21 劳务派遣用工如何扣缴个人税? -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 [顺程劳务派遣]
  咨询电话:0755-23728916 18620364211 郝生
新闻动态
   网站首页 >新闻动态 >企业动态
劳务派遣用工如何扣缴个人税?
发布时间:2021-05-07 10:55       浏览:[740]次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企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企业和用工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工企业要求派遣企业根据业务的需要派遣劳务人员,并支付报酬的一种形式。很多人会很疑惑劳务派遣用工如何扣缴个人税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劳务派遣用工如何扣缴个人税? 
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用工企业转账给派遣企业,再由派遣企业统一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因此,被派遣人员是劳务派遣企业的“人”,而不是用人单位的人。通俗理解,就是劳务派遣公司花费成本费用养活员工,将员工派出去工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企业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劳务派遣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派遣企业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还有一种情况,除了用工企业转账给派遣企业,再由派遣企业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以外,用工企业可能还会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加班费、奖金、福利等等。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都支付工资薪金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呢?
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个人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情形。个人应当按照规定选择并固定在任职、受雇的一地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深圳市顺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经政府批准,持有劳务派遣资格证书的合法派遣企业。本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经过10多年的成长,现常年有大量劳务派遣工提供,可派遣至玩具厂,塑胶厂,电子厂等等。期待您的合作,热线电话:18620364211/18603065483
Copyright © 2008-2020 深圳市顺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103176号